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委托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文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15CNIC031736228A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项目
三、招标内容:
征集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十三条所规定条件的银行,作为代理机构提供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等服务。
服务期:两年。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
1)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2)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3)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4)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3、投标人在北京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4、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截止月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各1份,未递交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予查阅和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本(含电子版)。如邮购加收50元邮购费,并将公司信息、联系人等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发至我公司。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才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人,采购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15房间第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采购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8376919
十、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616室
邮政编码:100044
电 话:88316253、88316078 传 真:88316263
联 系 人:李江、金安成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