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国税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执法记录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滁州市国税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滁州市国税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执法记录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滁州市国税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执法记录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511-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燕
项目联系电话:0550-35186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滁州市国税局
地址:花园西路85号
联系方式:于燕0550-35186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娟0550-3058649
代理机构地址: 滁州市长江财富广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滁州市国税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执法记录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zcg201511-028 |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国税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执法记录仪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国税局 | |||
招标方式 | 询价采购 | |||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 |||
项目规模 | 约6.5万元 |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 |||
发布时间 | 2015年11月17日 | |||
信 息 内 容 | ||||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法 | |||
资金来源: | 中财拨款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金额:650元 缴纳方式:开标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 | ||||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8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11月23日17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hhxzjzx@126.com(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11月24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集中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代理公司: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 系 人:邓晓春、王娟 电 话:0550-3058649、15309600596 |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企业;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8 至 2015年12月07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