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JM106-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灌口小城镇东部新区横二路道路照明-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JM106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纺织路22号之1 代建单位名称: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592-610639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灌口小城镇东部新区横二路道路照明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56.95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灌口小城镇东部新区横二路道路照明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执行三证合一或营改增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做无效处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09:3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咨询台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郑小姐、傅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邮寄请寄: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本公司收,邮编:361004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含光盘),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2-24 0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325室开标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何小姐:0592-2215671,陈先生:0592-227930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