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太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太和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0101-1511-ZH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萍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197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太和医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匡主任 0719-88015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丹萍027-8731971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采购内容及要求:医用电梯6台。包括电梯的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钥匙,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单位;若投标人为其代理单位,必须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委托代理销售资格的证书(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3、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在湖北省设立有固定地址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企业财务情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在湖北省内有类似销售业绩,且安装的电梯运行良好(须附用户报告),无重大事故发生。8、投标人在国内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概况
- 采购项目编号:ZB0101-1511-ZH291
- 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太和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及要求:医用电梯6台。包括电梯的设备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直至交钥匙,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采购预算:28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代理单位;若投标人为其代理单位,必须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委托代理销售资格的证书(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在湖北省设立有固定地址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
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企业财务情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能力。
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在湖北省内有类似销售业绩,且安装的电梯运行良好(须附用户报告),无重大事故发生。
8、投标人在国内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商授权书、业绩证明、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资格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14:00-14:30时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兹定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