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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6 10: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QHYZB-2015-6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卢龙县

联系方式:钟伟 联系方式:13393208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爱华 13730333245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5-697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

采购人联系人:钟伟  联系方式:133932085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和安装周期:60天

内容简述:按要求完成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抓拍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构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项目联系人:庞小东/郝爱华

联系方式:13933643968/13730333245/0335-7139989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构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19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7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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