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沙林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金沙林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采购编号:宁正采字【2015】第113号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夏金沙林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宁夏林业厅(宁林【计】发2015第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采购人为宁夏金沙林场,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金沙渠
2.2招标范围:管理站房屋维修改造及林区道路照明(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或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月 2 日上午 9 时至 2015 年12月8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
4.2报名时需上传授权委托书(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两个月内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jpg图形格式)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费,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投标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月 22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叉路口汽车大世界对面(北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金沙林场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 宁 联系人:张泽坤
电 话:0951-4065058 电 话:0951-4102215
地 址:银川市苗木场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