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区三期(豫兴家园)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区三期(豫兴家园)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刘集02号安置区三期(豫兴家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YDZB15054;
2.3. 项目地点:豫兴大道、新燕路、平安大道、雁鸣路围合区域内的居住用地;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建筑规模: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约4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72万平方米;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3.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
3.5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6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2014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10)“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费(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开大道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侯莎莎、赵璞熹、侯帅军
电 话:0371-53777553 18135692973
传 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4 6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