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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XW公2015-3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2636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 香坊区

联系方式:刘女士、0451-872636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宋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 道里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无行贿受贿纪录、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财务室(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委托,对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XW公2015-338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约人民币30万元

四、招标内容:和平大厦灯饰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    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六、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和平大厦)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无行贿受贿纪录、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十、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本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受贿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承诺书(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查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证明(网页截图)、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岗位证书原件(原工长、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仍为有效证件。)(以上人员专业必须与投标企业资质专业相符,同时出具企业2015年1-11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企业信用评价合格证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7楼)投标登记,通过上述报名者,才可能被授予招标文件。

十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51-8726362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宋先生

电      话:0451-84626282,0451-51710292

 

2015年12月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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