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第十五中学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FJLQ20152099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第十五中学委托,对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52099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安防系统和广播系统 | 1 批 | 详见标书 | 福州第十五中学 |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 |
2 | 图书馆智能化设备 | 1 批 | ||||
3 | 录播教室系统 | 1 批 | ||||
4 | 心理健康咨询室设备 | 1 批 |
3、预算金额:
合同包1:47.2023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2:45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3:37.7037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4:19.7310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6、联系人:王小姐(购买标书)/王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0591-63037991 /63037983 传真:0591-87678300转801
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8、投标人资格:
8.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B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C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8.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册” 中提供所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且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须与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附件中所列的性能参数相一致,必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8.4、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属于
8.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请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告知函原件(正本中复印件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8.6、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7、 合同包1品目1安防系统投标人应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8.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8.9、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9、投标截标时间:[
10、开标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