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颍河上游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颍河上游段水污染防治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禹州市颍河上游段水污染防治工程从白沙水库至南水北调中线北岸,全长约31km。主要包括:
1)河道整治、岸坡防护、两岸堤防(或防汛路);
2)小型拦河坝改造及新建、提灌站改造及新建。
2.2 招标范围:禹州市颍河上游段水污染防治工程可研阶段勘察、项目可研报告及附图集等前期工作内容。
2.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 投 资 额:约296万元。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项目编号:YZCG-G201531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4 投标人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22办公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套,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687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向南50米中机工程B座9楼)
联 系 人:张先生、周先生
电 话:15237506907、18503866112
传 真:0371-55638079
邮 箱:cdzbtwo@163.com
监督人: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