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监控图像五年购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监控图像五年购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监控图像五年购置服务
2.项目编号:JZFCG-G2015181-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本着节约投资,实现资源共享的目标,本次采购200路视频监控信息服务(市直200路),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电信运营商建设管理,许昌市公安局代表政府向其购买租用服务,期限为5年。
主要服务包括:
(1)根据市公安局提出建设方案,由运营商进行投资建设,终端设备建在指定地点,后台设备建在许昌市公安局。
(2)提供室外高清视频(卡口)图像信息传输服务,运营商必须提供通信线路(光纤以及相关传输设备、线材,网络、路由等设备)。
(3)运维服务,提供高清视频(卡口)图像系统维修维护等维保服务(含所有软件、硬件、线路、电源等)。
包括:市直200路监控图像五年购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和人员设备能力;
3.注册地须为许昌市行政辖区内地市级通信运营商分公司;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东城区三里桥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A4复印件2套留存)
5.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地址:许昌市许由路西段;联系人:曲先生;电话:18637467699。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亨源通世纪广场1号楼北401室。
3.现场勘查:自行勘查。
七.特别说明
1.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并在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报名须知>。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果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2.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