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食堂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5-156(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511053021号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食堂改造工程项目MC2015-156
招标内容:新桥路中学食堂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桥路中学
规模:小型修缮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月14日,竣工时间:2016年9月1日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财政批复资金:新桥路中学食堂改造工程1072234.56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
4.2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地点: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转账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备查
6.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69828076 传 真:698427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邮 编: 102300
联 系 人: 任红兵
电 话: 010-61805305
传 真: 010-61805154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1、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报名成功通知单》才能参加投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