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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高精度多功能校准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4: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高精度多功能校准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高精度多功能校准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1501SZTCI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薇

项目联系电话:138288424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同发路4

联系方式:张工 0755-86928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薇 13828842433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补充事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66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 62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高精度多功能校准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658-1501SZTCI012)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高精度多功能校准器1套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资格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661室,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期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 627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 627 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1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http://www.sztc.com)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gzx.sz.gov.cn)上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六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13828842433

传    真:0755-83197011

电子信箱:zhaobiao0752@163.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7(用于支付投标保证金)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用于支付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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