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专项分析及报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就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专项分析及报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编号:0714-EMTC02-5489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专项分析及报告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采购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专项分析及报告服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大数据专项分析、指标和模型构建、报告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需求书)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5. 招标控制价:本次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48.4万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否决。
6. 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根据国家规定投标人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投标人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二、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
按照下述时间、地点和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4.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5. 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证明投标人合法注册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保密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请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五、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三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
邮编: | 100824 |
联系人: | 张程 |
联系人电话: | 010-68501186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
邮编: | 100036 |
传真: | 010-52579000转9327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
账号: | 110060587018170005696 |
联系人: | 魏靓、许嘉 |
联系人电话: | 010-52579326、52579327、18910476646 |
电子邮件: | weijing@ceie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