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15G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67452.12元
四、服务期限: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01 | 小塘院区物业管理服务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电话:0757-8668000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
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存款帐户:①户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工行佛山
高新支行;③帐号:2013028309200012980;④款项来源:SSZ-2015G120招标文件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物业管理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如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15
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216912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