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沂水县文昌路33号
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电话:0539-225904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新华书店大厦8层
联系人:丁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TTCY-2015-120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5-211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为三个包。 A包:8吨无尘清扫车2台;B包: 8吨垃圾清运压缩车1台,5 吨垃圾清运压缩车1台;C包:树叶收集车2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并具有销售资格的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 28日下午14:3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 28日下午14:30 。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包:壹万伍仟元人民币;B包:捌仟元人民币;C包:贰仟元人民币。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工 徐工
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
招标单位: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单位: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