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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都安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施工【项目编号:GS(5)2015072GDA】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6: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都安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都安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施工

项目编号:GS(5)2015072GD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天懿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076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屏山南路174号

联系方式: 覃瑞勇 13807782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天懿 0771-280765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都安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3.4专职安全员要求: 1名以上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标中的一个或多个分标投标,可以多投多中,但必须有多套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6.2131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2015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字[2015]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S(5)2015072GDA

分标

分标名称

面积(㎡)

结构

招标上限价(元)

工期(日历日)

A

东庙中学学生宿舍楼

1565.1

框架5层

2552102.41

240

B

大兴中学学生宿舍楼

2081.16

框架6层

3210029.57

240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4专职安全员要求: 1名以上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分标中的一个或多个分标投标,可以多投多中,但必须有多套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评标顺序:A分标→B分标。

4. 投标报名

4.1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2月3日 2015 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指定本招标项目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12月3日2015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月23日下午1430分,地点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二高小区1排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指定本招标项目的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zgdua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778-5226511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8-521212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屏山南路174号

联 系 人:     覃瑞勇        

电    话:  1380778287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黄天懿           

电    话:      0771-2807659     

传    真:      0771-2807659      

 

201512月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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