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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两规”办案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两规”办案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两规”办案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代建公司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T-312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大津口乡大津口村,招标范围包括室外道路、管网、广场铺装及绿化、景观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室外道路、管网、广场铺装等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二标段为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及保修。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 517.757120万元,二标段468.6265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须具有水泥稳定土和混合料拌合站或与生产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省外企业还需具有《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省外企业还需具有《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水泥稳定土和混合料拌合站证明或与生产企业签订的合作意向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  6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址:泰安市市政中心办公楼

  编:271000

联 系 人:杜伯岑

  话:0538-6556566

 

代建公司: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财政局办公楼

联 系 人:张楠

   :0538-622107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编:271000

项目经理:郭艳平

   话:18653835768

   真:0538-8263918

电子邮件:shandongchaoyu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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