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等级保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等级保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等级保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C[2015]39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磊
项目联系电话:182045611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朱磊:18204561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美娟 0456-8228466
代理机构地址: 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审查状态为合格(请通过http://www.hljcg.gov.cn 网址“投标人查询”进行查询)。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3.3.1企业营业执照;3.3.2税务登记证;3.3.3组织机构代码证;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格文件须提供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采购大厅(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代理机构采购大厅(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