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水利局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二次)招标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庆市水利局的委托,现对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二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CG-AQ-2015-537 AQZB-2015-0703
1.2 项目名称: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二次)
1.3 项目概况:安庆河段上起吉阳矶,下至前江咀,全长57km,以皖河河口为界分为上、下段两段,为一类重点治理河段。河段内洲滩发育,上段主要有复生洲、清节洲、新长洲、余棚洲、保婴洲、培文洲及广成圩,下段有鹅眉洲、江心洲和潜洲、夹厢圩等。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受上游东流河段河势变化的影响,吉阳矶对河势的控制作用时强时弱,官洲汊道北岸主流顶冲部位上提下移,范围达十余公里,导致北岸频发崩岸险情,同时也影响河势稳定;(2)官洲尾至广成圩江岸继续维持冲刷趋势,如果不加以控制,广成圩段滩岸将由目前的向南微凸转变为向北凹进,小闸口以下主流将大幅左移,安庆港区将脱流,将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3)鹅眉洲头及左右缘持续崩退,新中汊发展,影响下游太子矶河段的河势稳定。(4)1998年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及崩岸治理工程实施后的近十年来,安庆河段广成圩右缘、新长洲左缘、复生洲幸福圩、广阜圩江堤窑窝段、江心洲左缘进口、江心洲右缘中部等处均发生较明显的崩岸,潜洲头部、潜洲右缘、鹅眉洲头部、江心洲头部有所冲刷后退,北岸六合圩~三益圩、三益圩~双河口上、培文洲右缘~跃进圩、回龙庵~马窝、安庆西门~振风塔,南岸杨家套~小闸口、老河口~黄湓闸等处深槽近岸冲刷,近岸岸坡变陡,局部段已危及已有的护岸工程稳定。需及时护岸加固。本次整治内容包括广成圩洲滩治理工程、永乐圩洲滩治理工程、崩岸治理工程及河势控制工程四部分工程。分别采取:新建护岸、加固护岸、新建清洁洲、新长洲间的促淤潜坝一座;潜洲右汊潜坝工程和护底工程一座、广成圩及永乐圩堤防加固等措施。
1.4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1.5 招标范围:
(1)长江安庆河段上起吉阳矶,下迄前江口,全长57km范围内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广成圩洲滩治理工程、永乐圩洲滩治理工程、崩岸治理工程及河势控制工程四部分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
(2)并将与安徽芜湖市长江河段整治工程社会风险评估成果一起汇编,名称为《安徽省长江芜湖、安庆河段河道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6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供评估成果。
1.7 编制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
1.8 招标类别:工程咨询
1.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2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甲级资质;
2.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水利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编制业绩。
2.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取得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5 年 12 月 2 日至2015年12 月 8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在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aqzbcg.org)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伟
地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工程建设部(二)(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电话:0556-5991152
传真:0556-5991163
7.其他说明
7.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等项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2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7.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安庆市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7.4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5 在编制过程中的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一切工作和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7.6 已经报名合格且未放弃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