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兴仁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11】-161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511】-161
- 4、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5、项目联系电话:15285146495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民政局救灾大米 - (2)采购数量:200
- (3)采购预算:1,0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采购数量:200吨(2)供应商所供应大米必须是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大米(3)每袋大米净重15公斤;包装袋封面必须印有:“救灾大米”字样,粮食品种、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贮藏方法等内容必须按质监部门标准规定印刷,落款为“兴仁县人民政府民政局”字样,用缝包线缝口,带生产标签。为规范管理,确保救灾大米供应安全,除采购方使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民政标识的救灾大米包装袋。(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大米,不能存在发黄、发黑、受潮等现象,以提供的样品审查结果为准.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十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本次粮食采购的供应任务(若发生临时变动,供应商应按采购方实际要求进行供货)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样品,大米一公斤。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为粮食生产企业,不允许代理商代购,需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有效原件;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合格和质检部门质量鉴定合格的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大米质检报告书原件;4、全国工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证书)原件;5、粮食收购许可证原件;6、投标供应商须为省级或省级以上认定的放心粮油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5.8、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00前(北京时间) 5.9、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04 09:00:00至2015-12-18 09: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12-25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12-25 09:1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04 09:00:00至2015-12-24 09: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00前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 帐 号:2889010001243100682065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兴仁县民政局
-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兴仁县
-   项目联系人: 申女士
-   联系电话: 1898509329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
-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15285146495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