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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外抽)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1: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5]-307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安市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2.2招标内容:商品有机肥采购
2.3供货地点:吉林省大安市指定乡村
2.4供货期:  2016年3月202016年4月10
2.5采购预算:100万元;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商品有机肥料必须是经省级农业部门登记、利用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及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等有机废弃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有机肥,并达到《有机肥料》(NY525-2002)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质含量≥45%,氮磷钾含量≥5.0%,水分含量≤30%要求,重金属、有害病菌和虫卵等必须达到无害化要求。不得选择生活垃圾、污泥等为原料的有机肥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经销商或生产商,且营业执照在有效范围内,税务登记至少满一年,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独立财务核算;
3.2 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且经营业绩良好,产品信誉度高;
3.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3日至2015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的9: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环保评估证、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或者厂家指定代理商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50元/每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122493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大安市江于西路37-2
联系人:徐刚
  话:136644730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1608
联系人:蔡立红
电话:186266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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