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医院异地建设项目原址旧楼装修改造工程(特警支队后勤保障机关办公楼)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医院异地建设项目原址旧楼装修改造工程(特警支队后勤保障机关办公楼)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以JM-2015-11-78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内容:长春市中医院异地建设项目原址旧楼装修改造工程(特警支队后勤保障机关办公楼)
2.2 招标范围:装修改造工程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与凯旋路交汇处。
2.6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或贰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提供近三年(2013-2015)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近三年(2013-2015)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劳保取费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预算额(招标控制价)为:¥145.8435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正规工程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中标人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返还。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交纳账户:长春市财政局 账号:221000611018170019330开户行: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交纳账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账号:160410416177到账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曙光路463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431-8849500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9室
联系人:姚工、王工
电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