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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0: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州一中职教园区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红河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1项目名称:红河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工程
2.2招标编号:HHZB2015-790
2.3招标范围:《红河州第一中学建设项目-20#食堂厨房设备》设计施工图包含的厨房设备、排油烟系统、厨房设备配套排水、厨房配电箱后电气安装调试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清单)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书60日历天内完成。
2.6预算价:677.13259万元
2.7质量要求: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并保证甲方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8质保期:不低于2年,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维修、更换。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如有问题,接到采买方通知后,供货方必须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15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
3.1.5缴纳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2015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缴纳人员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的原生产厂家或者是该生产厂家的指定、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携带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明(授权可电话查询真伪)。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原件)、云南省燃气设备产品审查合格证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州车管所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站发布。
招 标 人:红河州一中职教园区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
邮编:661100
联 系 人:李林斋
联系电话:0873-398398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侯建伟
联系电话:0873-379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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