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贺州八达东路(贺州大道至莲塘马尾河大桥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BT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海市电建派出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海市电建边防派出所办案楼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海市电建边防派出所办案楼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5-J1-0020-DHBH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娟

项目联系电话:185077956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海市电建派出所

地址:北海市侨港镇

联系方式: 舒良才 18677969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文娟 185077956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16号海富大厦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贺州八达东路(贺州大道至莲塘马尾河大桥段)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贺州八达东路(贺州大道至莲塘马尾河大桥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BT项目),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本招标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贺发改投资【2015】3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标人全额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贺州八达东路(贺州大道至莲塘马尾河大桥段)建设项目一期工程(BT项目);
2.2建设规模:按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建设,规划铺筑道路总长453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四车道。

2.3招标范围:按该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安工程费、项目前期费用、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除征地拆迁费用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进行招标,但本次投标报价仅对建安工程费进行报价,其他费用不用报价,采用BT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施工期管理、移交。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资金来源:由中标人全额投资

2.6建设地点:贺州八步区内,起点与贺州大道相交,由西向东,终点至莲塘大桥。

2.7建设期要求:12个月
2.8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6300万元。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项目回购期:36个月,由招标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回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诚信要求:无不良记录

3.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 出具履约保证金到位承诺书,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转账3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到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指定的账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专职投标员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现场刷卡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携以下资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9)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

(10)履约保证金到位承诺书,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转帐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贺州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账户。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250 元,图纸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正赢集团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www.hzzfcg.com)上发布。
  1.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联系电话:0774-5137812
9.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78号(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1楼)

联系电话:0774-52818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园林街3号              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59

联系电话:0774-5132193                        联系电话:18277959056              

联系人:邓宁博                                联系人:谢工

传真:0774-5120866                            传真:0774-5125705

                                                  

                                               2015年12月2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诚信要求:无不良记录3.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3.4 出具履约保证金到位承诺书,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转账3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到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指定的账户。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3.6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携以下资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规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