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经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惠市发改资〔2012〕571号、惠市发改资〔2012〕435号及惠市发改函〔2014〕311号、惠市发改资〔2015〕365号、惠市发改资〔2012〕14号、惠市发改资〔2014〕353号批准建设,通过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惠财债函【2015】29号)论证。惠州市政府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采购项目(惠公易采【2015】275号)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方式(下称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项目名称: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采购项目;
(四)项目地点:惠州市;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惠州市政府授权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对四环路南段等PPP项目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以及采购文件法律审查意见的复函》(惠市公用函【2015】1096号)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一届123次【2015】36号)审议通过。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11月19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571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9月4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43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4年4月1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惠市发改函〔2014〕311号)文件同意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
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5年10月21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5〕36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1月6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14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4年9月19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市西出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4〕353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惠财债函【2015】29号)。
7、市发改局出具《关于四环路南段等5个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说明》(惠市发改函【2015】1419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拟实施的PPP项目包括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77.64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半(其中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11年半,四环路南段、小金河大道、金龙大道、市西出口改造分别为11年),本项目包含以下五个单项工程: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
(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
(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
(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
(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分项实施、分别计建设期和运营期、分项验收、分别付费。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检测和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排水、照明等的维护和小修,确保道路桥梁等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检测和路基路面、隧道、桥梁、排水、照明等的维护和小修,确保道路桥梁等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检测和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照明等的维护和小修,确保道路桥涵等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道路保洁、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道路保洁、综合管廊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检测和路基路面、桥梁、立交、排水、照明等的维护和小修,确保道路桥梁等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道路保洁、绿化、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道路保洁、绿化、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市西出口改造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路况巡查、检测和路基路面、桥涵、排水、下穿通道、照明等的维护和小修,确保道路桥涵等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不包括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道路保洁、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相关部门运营。具体运营内容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
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包含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两部分,其中:惠新大道起点位于三环路与惠博大道立交处,终点与仲恺大道立交相接。全长约16.83千米,横断面宽:38.5米、42米、45米、和126米,按城市主干道结合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8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梅湖大道起点为梅湖污水处理场附近,终点接惠新大道与梅湖大道立交处,全长约4.168千米,宽42米(包含一条一条与其相连接的城市支线二号路,长约0.667千米,宽24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路面结构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全线新建特大桥1座(第三东江大桥),长约957.6米,宽42米;大中桥及立交桥梁12座;小桥4座;人行通道5座;新建立体交叉工程6处,分别为惠博立交、沿江路立交、梅湖立交、新联路立交、北大道立交、裕民路立交)。
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涵、交叉、照明、绿化、管线、交通等工程。
(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
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位于惠州市南部,西起于现状仲恺大道,向东终于现状惠南大道。道路设计全长11.3km,按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立交主线桥梁以及隧道部分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规划红线宽度60米。道路北侧设置3m绿道,全线含立交4座,跨惠大铁路桥梁1座,跨线桥2座,隧道2座,人行天桥2座。
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管线等工程。
(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
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位于惠城区江北东区段,南起惠城区三环北路,向北经过江北东区,上跨京九铁路、广惠高速后接博罗县境内现状G205国道(金龙大道)。长约8.8km,道路红线宽度50~57m,双向8~10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路面为沥青砼路面。沿线共设计旧桥拓宽或拆除重建桥梁6座;新建北环大道下穿通道1座,闭口段长约120米;新建过街人行天桥6座。从三环北路至广仍路新建综合管廊,总长度6.8km。
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照明、综合管廊等工程。
(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
小金河大道位于惠州市江北片区西部,南北走向,南起已建成的惠博大道,沿着小金河向北延伸,终点在金岁路路口处接惠州大道,全长5784m,道路红线宽60m,按城市II级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50km/h。全线设置小金河大桥、倚山路大桥、东渠桥等3座桥梁,设计时速50km/h,设计荷载公路-I级。其中,小金河大桥,分两幅,左幅桥长为231m,右幅桥长为197m,宽45m;倚山路大桥,桥长142m,桥宽55m;东渠桥,桥长47.04m,桥宽45m。全线设置小金河大道——惠博快速路立交一座,采用喇叭形立交。
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立交、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
(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
市西出口改造工程位于惠城区火车站片区,本项目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路,设计路线总长约4608m,包括永联路和新联北路两条道路,含新联北路高架桥和永联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永联路分为永联路北段和永联路南段,永联路北段长约1888m,标准断面宽46m,双向8车道;永联路南段长约908m,标准断面宽36m,双向6车道.新联北路长约1812m,标准断面宽46~41m,双向8车道。新联北路高架桥长502m,标准段桥宽23.5m,双向6车道通行。
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涵、下穿通道、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及管线等工程。
以上各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
3.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约人民币27.79亿元,其中:
(1)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人民币27.6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1.07亿元,征收补偿费约3.87亿元(包含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青苗的征收与补偿等费用,简称为征收补偿费,具体以市政府公布的有关征收补偿标准,按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下同),列支费及其他费用1.39亿元,基本预备费1.32亿元;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0.14亿元,具体以惠州市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3.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9.54亿元,其中:
(1)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人民币19.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2.94亿元,征收补偿费约4.67亿元,列支费及其他费用0.87亿元,基本预备费0.92亿元;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0.14亿元,具体以惠州市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3.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约人民币14.18亿元,其中:
(1)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人民币14.0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93亿元,征收补偿费约1.33亿元,列支费及其他费用2.10亿元,基本预备费0.68亿元;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0.14亿元,具体以惠州市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3.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约人民币 9.55亿元,其中:
(1)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人民币9.41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92亿元,征收补偿费约2.5亿元,列支费及其他费用0.48亿元,基本预备费0.51亿元;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0.14亿元,具体以惠州市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3.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约人民币6.58亿元,其中:
(1)可研批复总投资约人民币6.44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4.77亿元,征收补偿费约0.94亿元,列支费及其他费用0.47亿元,基本预备费0.26亿元;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0.14亿元,具体以惠州市财政局核定金额为准。
以上五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惠州市财政局审定预算、结算、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合同约定进行核定。
需求: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采取BFOT(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方式运作。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惠州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四、资格预审的要求、标准和方法
(一)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人;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资格要求:注册资本不得少于7亿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按资格预审当日汇率换算),且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应具有中标之后按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能力,报名时必须提供融资意向证明和(或)自有资金证明总额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提供融资意向证明的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
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参与资格预审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要求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5、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二)标准和方法:
1、该项目资格预审小组应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详见(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附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文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或复印件。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8:30至12月23日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期不予报名,视为放弃资格报名。
(二)资格报名方式: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资格预审报名信息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资格预审的相关操作。
2、申请人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操作指引”,了解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简称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3、申请人点击“登录&注册”→“企业注册”,完成申领办理广东CA证书的相关工作,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0752-7121031。投标人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即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相关操作。
七、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15:0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
(二)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八、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6人,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从惠州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财税金融组随机抽取)和1名法律专家(从惠州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法律咨询组随机抽取),其它专家从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当从惠州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未能选取到符合规定的财务、法律专家时,采购人可以从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惠州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补足。评审小组按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对所有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评审。
九、预审结果备案
预审结果将在审查结束后由项目实施机构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十、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41425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7121808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监察局
地 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8050
(四)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财政局
地 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联系人 :郑小姐/马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81711、28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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