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招标公告
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隆回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政府采购编号:LH20150115、采购代理编号:LHHF201503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及招标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弱电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
(2)用途:办公。
(3)招标内容: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字法庭系统、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等。(具体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资格审查时必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正本原件;
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代表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⑤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2015年出具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①具备国家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②具有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或壹级备案证。
上述资质文件证明材料需单独提交验证,不得混装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只需装订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和投标保证金: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元人民币。
(3)要求投标人向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在开标当天上午9:00之前交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凭证以本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银行进帐票据为依据。)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5、审核供应商资质时间和地点:
6、投诉受理:隆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8247697/8187572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宏发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9-8187338
地 址:隆回县资江北路(即财政局右侧
开 户 行: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
银行帐号:85041670005467000012
E-mail:lhhf168@126.com
名 称:隆回县人民法院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98号
电 话:0739-8182829
联 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