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标采购印刷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标采购印刷一体机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公开招标采购印刷一体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印刷一体机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5-1551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印刷一体机
2.项目编号:WT-RZCG2015-1551
3.采购预算:59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包
5.交货期: 7个工作日。
6.项目内容:
采购印刷一体机一台,本次招标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档案局针对其出具字迹耐久性合格的检测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 201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六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郭强
联系电话:0633-8775315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联 系 人:李帅 杜以娟
联系方式: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lishuai@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2351041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