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石鼓岭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石鼓岭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JTSAGG20151106]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石鼓岭产业园)污水管网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包括宝园路、仁爱路一期、金园路、仁爱路二期、振园路、凤凰路、司园路、沿石鼓江段、南梧二级路段及污水提升泵站。
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600万元
招标范围:污水管网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专职安全员的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从业人员查询函》。
注明:专职投标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2月 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3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社区17号 邮 编:5304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771-8267904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8栋301室
联系人及电话:庞工, 0771-5671406/17736612276
监督单位:广西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71-8256703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