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采购编号:FJSJX2015101
2.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 |
实验室设备采购 | 实验室设备 | 办公用 | 1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小龙 22982160 | 闽侯县 |
3.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 10日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13层05室(A区)
5.项目联系人:符惠琴
6.电 话:0591—87555700 传 真:0591—87545118 电子信箱:jingxin_87555700@126.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⑶所投生物安全柜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生物安全柜产品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
⑷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⑸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⑹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本次采购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0.3万元整,采购人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方的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名: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