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沈阳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热计量产品(国产品牌)采购(二次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Y2015099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委托,为沈阳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热计量产品(国产品牌)采购(二次公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热计量产品(国产品牌)采购(二次公告)
2.招标单位: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3.供货地点:沈阳市(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交 货 期:2016年4月1日开始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户用热计量表(超声波式)国产品牌、热源站管网表(超声波式)国产品牌、智能平衡阀(国产)采购并提供热计量产品安装所需配件、远传系统安装与调试
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投标保证金:户用热计量表:人民币1.8万元整/合同包
热源站管网热表:人民币4万元/合同包
智能平衡阀:人民币15万元整
10.标段划分:户用热计量表划分为3个合同包,热源站管网热表划分为2个合同包, 智能平衡阀为1个合同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户用热计量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代理商需出示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或《辽宁省工程建设用重点产品推广应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2年以上国家质检总局检测合格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生产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生产许可(DN15-DN40)(原件及复印件);
5)防护等级IP65,准确等级二级(符合CJ128-2007,支持CJ/T188、RS485、M-BUS脉冲输出等他通讯方式方便用户多种方式集中管理数据)(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有其中两项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近2年沈阳市地区内5例及以上(含5例)户用热计量表的销售案例(原件及复印件)。
热源站管网热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商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含2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代理商需出示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或《辽宁省工程建设用重点产品推广应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有其中两项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超声波热计量表DN50-DN300型号的制造器具许可证及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防护等级IP68,准确等级二级(符合CJ128-2007或欧盟EN1434标准。支持CJ/T188要求,MODBUS RTU及GB/26831通讯协议,支持光学接口RS485,M-BUS等通讯方式,方便用户多种方式集中管理数据)(原件及复印件);
6)通讯设备可通过总线方式把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实时传输到上位监控软件,RS485集中器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并通过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型号检测的(以检测报告为准);
7)表体材质为304不锈钢,不锈钢保护膜壳,不锈钢超声波发射头保护套,需提供产品说明书(附样块)(原件及复印件);
8)具有3年以上国家质检总局检测合格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近2年在沈阳地区3处以上(含3处)业绩(DN50以上(含DN50)管网表销售及安装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智能平衡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厂商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含2000万),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代理商需出示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有其中两项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3)通讯设备RS485集中器可通过总线方式把设备状态及运行参数实时传输到上位监控软件,并通过国家无线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号检测。
4)具有近2年的2处以上(含2处)的销售业绩(DN50以上(含DN50)阀门销售及安装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开始报名,2015年12月7日报名截止。
2.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各类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7室)发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合同包,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2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10002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7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4-22842877-801
传 真:024-22850099
招标单位名称: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甲 邮 编:110014
联 系 人:李亚兵
联系电话:024-22966628
传 真:024-22966671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