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模拟法庭装修及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模拟法庭装修及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1.采购编号:XHTC-HW-2015-833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模拟法庭装修及设备采购
2.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10-58801683
3.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采购内容主要为模拟法庭装修及设备采购,用于教学。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收进口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背景墙 | 面 | 1 | 否 | 30 |
2 | 国徽 | 面 | 1 | ||
3 | 自动视频音频拍摄系统 | 套 | 1 | ||
4 | 摄像头 | 个 | 4 | ||
5 | 录音录像设备 | 套 | 1 | ||
6 | 无线话筒 | 台 | 4 | ||
7 | 高清电视机 | 台 | 2 | ||
8 | 参与庭审人员身份牌 | 个 | 12 | ||
9 | 平板电脑 | 台 | 2 | ||
10 | 平板控制系统 | 台 | 1 | ||
11 | 无线传输器 | 套 | 1 | ||
12 | 法庭记录系统 | 套 | 1 | ||
13 | 电源控制器 | 台 | 1 | ||
14 | 系统集成 | 项 | 1 |
说明:名称、数量等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误差以文件为准。
4.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8)不鼓励联合体参加谈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资格条件者,请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 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办理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事宜。
6.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10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报价。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8.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会议室(北师大学校内科技楼的南侧),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http://www.caigou.com.cn/Zfcg/)、新华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xhtc.com.cn/)。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