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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6: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122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

标书编号:HBHJ1511-HH-011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国锋 0317-55455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175号西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金艳   0317-5817110  13313079810

 

采购范围:海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改造

采购用途:海兴县公安局审讯记录

项目实施地点:海兴县公安局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审讯室智能化装修工程

                          二标段:高清数字审讯记录系统

                          三标段:短信平台系统

                          四标段:执法记录仪

                          五标段:枪库报警、监控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各标段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标段: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标段: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法经营范围及能力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四标段: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法经营范围及能力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五标段: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法经营范围及能力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

第二标段至第五标段提供的各种设备(系统)必须与沧州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相应系统实现无缝互联互通。

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持下列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行下载);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另外:一标段: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二标段: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标段: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标段: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标段: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六套到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2015122日至20151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122日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5930

开标时间:20151225930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项目联系人:王金艳

海兴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81711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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