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保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机械化保洁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机械化保洁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LSH-201504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包 | 机械化保洁设备采购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2. 非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0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02日至2015年12月0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近半年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非山东省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2日09:00至2015年12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在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日照市岚山区东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39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633-2953685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黄海三路23号金湾大厦5楼
联系人:金婷、尹妹
联系电话:0633-3691207、2296208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X,授权委托人XX 在 2012年 X 月X日至 2015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