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石洞子沟路沿街广告牌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石洞子沟沿街广告牌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4740020001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武烈路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152679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29.79586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东兴路7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灯箱、牌匾制作服务;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具体采购项目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石洞子沟沿街广告牌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4740020001
项目联系人:吴琼
项目联系电话:0314-2067000
采购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武烈路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152679
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67000
预算金额:29.79586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1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楼十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东兴路7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灯箱、牌匾制作服务;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可以是完税证明、近期缴纳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是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检察院开具)或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谈判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具体采购项目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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