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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6: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位于郑东新区东南部,七里河南路、商鼎路、圃田西路和博学路之间围合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空中廊道、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备用房、地下附属设施及车库等。

2.2 招标范围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的桩基、隔水墙、地连墙检测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范围内(含试装)的桩基检测、静载试验工程(单桩承载力、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拨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检测)、隔水墙、连续墙(含槽壁垂直度、砼质量、整体抗渗性能等)检测,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检测报告。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

2.3 质量要求:检测成果及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4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桩基检测需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在201211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如已完工)】;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211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

3.5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581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1.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计量认证证书

    4.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职称证

    4.1.5 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授权委托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日至201512 8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1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查验。

现场查验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路南)。

4.2.3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张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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