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办案中心一体化监督管理办案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市办案中心一体化监督管理办案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巩义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招标编号:巩财招[2015]172号
四、招标内容:巩义市办案中心一体化监督管理办案系统,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为保证系统整个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所投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器等采用同一品牌产品。
4、在河南省境内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体系。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双休日除外)。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查看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十一、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13598804984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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