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卫招标15-017
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的新乡市卫滨区公共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安装箱变800KVA一台,智能开关ZW32-12/630-25一台,真空开关ZW8-12/630-25一台,高压电缆YJLV22-8.7/10KV3*120 140米,低压电缆ZR-YJV220-0.6/1KV 4*185 210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 标 范 围:施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西环路与纬八路交叉口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施工:150日历天;监理:同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含肆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注册于本公司)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外地进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5】369号文件(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诚信档案证明;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须为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03日至2015年12月09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139091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13243281110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
201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