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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及干警餐厅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5: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及干警餐厅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及干警餐厅厨具采购项目已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审批编号为WCZC[2015]GK125),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及干警餐厅厨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及干警餐厅厨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JZC[2015]GK255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电子卷宗系统设备1套;干警餐厅厨具1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厨具采购

6.交货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明;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须明确有厨具(餐厅设备、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等字样。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且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提供原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22日至2015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手册》);潜在投标人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2015年122日至201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4.1招标文件费用:第一标段:800元/份;第二标段:500/。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采取银行转账形式转账至指定账户,非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的标书费,视同缴费失败。备注中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编号(妥善保管转账票据,开评标后到代理公司换取正规发票)。

    缴纳账号:2611 2650 192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中州路支行

账户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潜在投标人缴费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进行标书费绑定(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

4.3潜在投标人标书费绑定成功后,登录会员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此操作,由此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用后,要及时进行标书费绑定并下载文件,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及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备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及《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侧操作指南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电子卷宗):唐女士 

  电   话:13721815566

    联 系 人(餐厅厨具):孙主任

    电   话:0377-62272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18637780222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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