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景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委托,对景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云盛采字2015-2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63.2403 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不得指定品牌)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1.种子 | 景谷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 有机肥-NY525-2012 | 702.67 | 吨 | 30日历天 |
备注 | 中标单位要求: 取土样化验费、试验、示范、抽检、示范牌子制作、培训技术人员、农民及五个效果监测点实施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或者由中标单位自己开展实施(开标时投标人需带样品)。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5.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5.3经营范围含有相应内容,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5.4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5.5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农业投入品经营上岗培训合格证其中一证;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登记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2015年 12月 02日至2015年12月 0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7、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茶马古镇二期(BK-1-2)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印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应向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10000元的保证金,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10、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白云路9号泰安达大酒店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普洱市思茅区白云路9号泰安达大酒店7楼会议室。
12、本次投标为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13、投标人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景谷政务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4、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如有遗漏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14.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14.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14.4 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4.5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14.6已交投标保证金的凭据原件。
采 购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师
联系电话:13769949766 15758216921
传真:0879-2190066
地址:普洱市茶马古镇二期(BK-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