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种子管理站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硼肥(硼砂)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2: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南县种子管理站的委托,对“广南县种子管理站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硼肥(硼砂)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广南县种子管理站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硼肥(硼砂)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2.4、投标人至少应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2015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2.5、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度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缴纳凭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7、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2.8、A包(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云南省内的,必须具有《农药登记证》不含临时,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农药。注:其他省市地区的投标人,如有时,请提供。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上的明细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4)、授权书要求:若投标人为非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证书)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且:a. 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制造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 b.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c.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d.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9、B包(硼肥(硼砂)和四水八硼酸钠)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并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2)、授权书要求:若投标人为非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证书)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且:a. 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制造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 b.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c.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d.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10、投标人须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仓储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房屋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
2.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广南县种子管理站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硼肥(硼砂)等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ZZZC1511-GH03951
3.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包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计量单位 |
A | 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 | 810 kg |
B | 硼肥(硼砂) | 67500 kg |
四水八硼酸钠 | 6000 kg | |
备注: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投报1个或多个包,投标人按包号投标,按包号中标。 |
3.4、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投报最短交货期,交货期按日历天计算。
3.5、交货地点:广南县种子站仓库及各乡(镇)农技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14 :30时至2015年12月9日17:30时止,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注册报名流程见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办事指南,报名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0876-5622148);
4.2、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9日,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同时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按要求缴纳报名资料费。逾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没有报名。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报名资料费:500元/包;
缴纳报名费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21日下午5:00时前足额缴纳报名资料费。否则,视为没有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费不收现金,请按以下缴纳报名费资料账户信息以转账、电汇方式从公司法人基本账户打款,打款时在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南县种子管理站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硼肥(硼砂)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ZC1511-GH03951,XX包”,如不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包号,导致无法查询到账记录的,视为没有报名,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投标,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缴纳报名资料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市区支行
户 名: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2 0250 1920 0136 802
财务电话:0871-6310470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作拒收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投标人应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7.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B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7.3.1、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例如:ZZZC1511-GH03951,XX包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00时前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前保证查收到账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意事项:
1、通过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足额报名资料费的投标人才能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认可。
2、只有在规定的时限以前查收到账的足额投标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未缴纳或未足额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7.3.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八、公告发布媒介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投标人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南县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76-5150538
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13398765918);
联系电话:0871-63339415、18887128804、18887126217(移动座机电话,仅限工作日);
传 真:0871-63107005;
地 址:昆明市广福路与前兴路交叉口,中天融城17幢1单元4楼。
邮政编码: 6500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市区支行
户 名: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502 0250 1920 0136 802
财务电话:0871-631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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