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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窗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1: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机关财务) 的委托,对 办公室窗帘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202001001-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室窗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7,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编号:GZQS1501HG10064

手动阳光面料卷帘:1550平方米、手动全遮光面料卷帘:210平方米;双面绒全遮光窗帘:123米;最高限价人民币26.7万元;供货期限: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完成手动阳光面料卷帘、手动灰白色全遮光面料卷帘、双面绒全遮光窗帘的供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项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2、投标方要是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投标人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未因投标人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及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03日 至 2015年12月0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4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51224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03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机关财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联系人:贺江峰联系电话:020-83812782
传真:020-83812783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程先生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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