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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1: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业务装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平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业务装备采购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FZB-2015-073
采购人名称:平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平山县正义路4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云飞 0311-829119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培  0311-85265882  15032135432

 

采购内容:取证、审讯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提供本次采购供货、安装和售后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三、             代理商需要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货物中审讯主机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工作站两种设备的唯一授权。

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且合格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5、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6、代理商需提供审讯主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工作站两种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7、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2日至20151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平山县城中山东路96号中国银行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4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1224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平山县城中山东路96号中国银行三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王培 
联系方式:0311-85265882  15032135432
传真电话:0311-85265882
招标代理质疑电话:0311-8526588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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