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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2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石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石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弱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石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弱电工程

2.        项目编号:STZF2015161

3.        项目内容:石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弱电工程

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一级资质;

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或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2015128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套。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5.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4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一级资质;

5.5安全生产许可证;

5.6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5.7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或证明;

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意:

1)以上复印件须清晰明了便于确认,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中心不作资格性审查,开标当日投标人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且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49:3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1512249:30(北京时间)。

七、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会议室

八、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石台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主任               话:0566--6028986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址: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一层

   话:0566-3295588            真:0566-6029781

    址:www.stxzb.com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石台县公安局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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