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公租房10KV供配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的委托,就“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公租房10KV供配电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公租房10KV供配电工程
二、招标编号:DYZB-2015-390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从卢氏县电业局指定接火点至变压器之间的10KV电缆线路及1#入户配电工程。
四、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二级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2012年11月1日以来有类似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3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内容要求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2012年1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
6、投标人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审计报告
7、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商行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定标结束后7日内凭完好图纸和押金收据退还未中标人。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24日下午15点整;
2、投标截止(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98-787245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23714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