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室内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委托,对景东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室内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CG201509068(二次)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A包 | |||
1 | 灯光、音响及其它电子设备 | 批 | 1 |
2 | 电子显示屏及计分系统 | 套 | 1 |
B包 | |||
1 | 篮球馆设备 | 批 | 1 |
2 | 主席台桌椅(一桌二椅) | 套 | 38 |
2.3 交货时间:60 日历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 景东县体育运动中心篮球馆。
2.5采购预算: A包:134.2万元
B包:97.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在云南省内具有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安装业绩;
3.5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所有货物均须保证提供正品行货;
3.6具有音视频三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三级资质,安全作业许可证;(A包具有)
3.7 B包投标人如是经销商,需另出具场地施工单位相关资质:一、专业体育场地施工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二、产品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保认证、产品检验报告等。(B包具有)
3.8在云南省内有固定的生产或销售服务网点;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相关资质证书;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
7.2 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
八、公告发布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东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18791200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