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石佛寺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电器、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石佛寺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电器、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石佛寺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电器、灶具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镇交采【2015】GKZB-038
2. 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购置灶具一批,电器一批;(详细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2 采购范围: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5 供货期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石佛寺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电器一批;
二标段:公安局直属分局、石佛寺武警中队及消防中队灶具一批。
2.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被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最前面的标段为中标标段,依此类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5 供应商应出具有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核对(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报名。各投标人报名时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标段、款项名称及招标编号;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报名单位属无效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标书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4.4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的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开标需提供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
电 话:0377-65963380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
采 购 人:镇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383771508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0 0377-65612188
邮箱地址:10753906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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