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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原渠道数据采集及分类立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8: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5-ZS151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厦门市禾祥西路51号环卫大厦3-70592-2235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采购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原渠道数据采集及分类立户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原渠道数据采集及分类立户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8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指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512120151216,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厦门招投标网(http:// www.xmztb.com,下同)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12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登录厦门招投标网并上传其投标文件已上传但未提示上传成功的投标无效。网上投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供应商篇》。

开标时间:201512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于厦门招投标网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可登陆厦门招投标网查看开标全过程

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C区开标厅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先生;电话:0592-2286028;电子邮箱:252684101@qq.com

其他: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相关事项联系人:小姐/0592-2207755 2202255;到帐咨询联系人:小姐/0592-2297867------相关事项联系人:先生/0592-2286028;到帐咨询联系人:小姐/0592-2297867

友情提示:

(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

(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友情提醒:本项目全程采用网上招标、投标方式进行采购,请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网上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

(5)请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传真以及联系方式,电子网络系统将会自动发送相关信息,供应商收到相关信息后请回复确认。

 

采购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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