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太平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宿舍楼续建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峡县太平镇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宿舍楼续建及附属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峡县太平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2项目编号:XXJ15111538
2.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付款方式:160万元工程款2018年底前付清,主体建设结束,付其余工程款的70%,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其余工程款的20%,其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1日至 2015 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房间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须有公司联系地址、固定电话、邮箱和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五大员身份证及岗位证、单位人员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可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无在建施工承诺函、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2012年11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12月25日上午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峡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6383312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937761819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1
西峡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