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30万吨大直径筒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30万吨大直径筒仓)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中央储备粮盘锦油脂直属库、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中储粮(盘锦)物流有限公司和中储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招标人,授权招标人为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30万吨大直径筒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港荣兴港区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30万吨大直径筒仓及附属配套设施
投资概算18472.3(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00日历天,其中西侧18万吨须在2016年11月30前完成,全部工程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
2.4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为30万吨大直径筒仓及附属配套设施;二标段为26万吨立筒仓及附属配套设施;三标段为12万吨大直径筒仓、15万吨立筒仓及附属配套设施;四标段为转接塔、地下通廊、变电所等工程。本标段为一标段。
2.5招标范围:30万吨大直径筒仓工程及附属塔架、栈桥、变电所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新)资质;
3.1.2申请人具备近 5 年(2010 年 11 月 1 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指利用滑模施工工艺完成的单仓仓容在0.8万吨及以上、单项合同总仓容在5万吨及以上、累计合同规模在 15万吨及以上的散粮筒仓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申请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4报名单位需在投标前做好辽宁省建设厅相关备案手续,以便中标后在盘锦市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4.2合格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少于(含)15家时,改为资格后审方式。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室报名。
5.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符合本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室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6室。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储粮东北综合基地项目办公室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1号
邮 编:124221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殷恺、李栋
电 话:010-56392591
传 真:010-68474550
电子邮件:zhaobiaoyishi@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四道口支行
账 号:0200049309004600306
2015年12月1日